『如果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方钝的话,其实大家都知道,苏松等处积欠的赋税,要是真能追比,别说全部,就是一部分,也足够军需了,但是追比苏松等地的赋税,从大明开国时候就在做了,历代皇帝,不知道派出了多少能臣干吏,前往苏松,但是真的能追比赋税回来的,少之又少。
国朝至今,仅有两次苏州成功的追比了积欠。
洪武十九年,苏州府遭逢天灾,农业歉收,逋赋危机较往年更为严重,然而来自上峰的催征压力却丝毫未减。知府王观遂另辟蹊径,采取怀柔手法,力促富户输粮代偿。
永乐年间的知府汤宗也是差不多的情况。但是能否复制他们两位的事情呢?恐怕不行。
这样的权宜之法虽然效果明显,但在实际中却难以为继。首先,知府们既为朝廷命官,当以法令行事方能服众立威。虽然谕富济贫具有广泛的社会认同基础,但在法律上却无法找到合理性依据,名不正则言不顺,言不顺则行难久。
其次,自愿或者受迫的富户并不具有无限的代输空间。他们与知府之间已知仅有的两次合作均发生在天灾频顿之时,此时若任由佃民因赋无出而弃地流离,致使田无耕者,地无佃人,势必将影响到富户的切身利益。在这样的情况下,富户应谕代输从长远来看是符合其根本利益的。但逋赋问题连年皆有,不特天灾之时, 也不独苏州一府之事,富户代输的能力和意愿都是极其有限的,知府们显然无法屡兴此例。
所以徐阶说道:“方司农,苏松积欠,岂是短时能解决的问题,眼下备倭事大,官军嗷嗷待哺,不赶紧协济军饷,何以御倭?”
徐阶的潜台词也很明确,苏松的积欠赋税确实很多,可是你方钝能把钱收上来吗?显然不行的,人家凭本事欠的,凭什么给你啊。
在这种情况下,现在前方急需军饷,当然只能协济摊派了。
方钝还是不同意,他说道:“东南本来富庶,现今东南都无力承担的,他处何以承担?”
严嵩作为首辅,当然要出面调停此事了,严嵩当然知道苏松等处的积欠,但是那是累朝以来积累的东西,不是一朝一夕能够改变的 ,眼下东南军兴,急需军饷,这是立马要解决的问题。
协济已经是必然的事情,只是协济多少的问题,严嵩说道:“不如照中枢之例,三七分例为宜,诸位以为如何?”
严嵩所说的三七分例,是中央层面的财政协济的原则。是指拥有财政自主权的户部、兵部、工部各自承担某一大规 模支出的三成或七成,根据不同情况,主要有户七兵三、户三工七、户七工三几种分配方案。
严嵩的意思就是效法这一例子,在其他各省协济东南军饷的问题上,一样使用这个原则,严嵩说道:“东南毕竟富庶,况且倭寇猖獗,对东南危害最大,东南承担七成,其余三成由各省协济可也,诸位以为如何?”
其实方钝也知道协济已经是不可避免的事情,毕竟嘉靖都已经点头的事情,他一个户部尚书,又怎么能变更此事呢?但是他肯定要争取东南自己承担大部分军费,其他各省分摊小部分,这样对于自己家乡的影响最小。
徐阶说道:“三七分例,未为不可,然其他地方拖欠协济,如之奈何?”
这话激怒了方钝,他说道:“协济本就是以己所受害,分害于人,徐阁老还未协济,就想着怎么追比积欠了。有这等远见,为何不去追比苏松的积欠?”
方钝的话把徐阶说的脸红,但是还就无法反驳,苏松积欠,确实是全国最多,这点举朝皆知,徐阶也没办法反驳。
但是协济积欠也确实是常有的事情,有时候财政宽裕部门亦陷入财政危机,受协部门依旧源源不断地从承协部门攫取各项资源,承协方只得拖欠协济事项,优先本部门的财政支出。
还有个关键的问题,协济方与受协方互不统属,受协方缺少有效手段保障彼方协济的实施。受协方没有足够的权力制约承协方的拖欠行为,仅能接连不断地向中央申文汇报。
如果是一般的事情,还则罢了,这可是关乎军饷,大明的丘八爷可不是闹着玩的,要是军饷不济那可是要出大事的。
说白了,这种协济的事情,对于任何一个地方官来说,都是极不情愿的,各地往往将协济项目视为末务,造成“协济者于邻属之痛痒不关,于考成之参罚不及,故日挨一日的怠政局面,这些都是实情。
一直不曾发言的杨博说道:“阁老,方司农,徐阁老说的,确是事情。下官以为,解决此事,有两个办法,一是协济事项照京边钱粮事例一体查参。二是是责令六部督催,尤其是户部和吏部。”
杨博的意思很明确,为了防止地方协济不及时引发兵变,要提高协济在地方政府事务中的优先级,对于经办协济事项的官员来说,协济未完则可能刑害切身,故往往将其视作紧急要务,就此达到彼自无不完之正赋,此自无后时之给发,总一通变,间而地方之受福多矣的效果。
而令六部督责,当然主要是户部和吏部,户、吏部常常扮演监督协济执行的角色。前者监督钱粮的完欠情况,后者考察官员的协济执行是否得力,将协济是否完成与官员们的考核升迁挂钩,自然会使得官员们重视此事。
杨博的方案得到了在场官员们的赞同,方钝也说道:“本兵所言,确为正道,然眼下当务之急,就是令浙直两省统计军饷总数,交部审核,再议定协济数目和地方,如此方为可行之道。”
既然大家都赞同此事,严嵩就说道:“如此内阁移文浙直总督赵文华,令其通计浙直等处军饷,交部审核。”
方钝、杨博这才告辞而去。